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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制区域举报活禽交易最高可奖励10万元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3-07  发布者:佚名  共阅925次

    3月6日起,广东佛山市南海限制区域内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昨日(3月5日),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通告,鼓励市民如发现限制区域内出现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81812345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可获奖励。

      为加强禽流感防控,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天起,南海区限制区域施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南海桂城街道中心城区,即东至桂澜路、北至佛山水道(含桂澜路以东、海八路以北与佛山水道合围区域)、西至与禅城区交界处、南至与禅城区交界处的区域设定为活禽经营限制区。在限制区内所有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不得存在活禽交易行为,不得现场宰杀活禽。

      昨日,记者走访桂花市场和 岗南约市场。鸡档档主梁姨称,南海相关部门已组织档主开会传达要求,并参观了有关家禽屠宰厂生产流程。部分鸡档档主表示,希望监管部门严格执行生鲜鸡上市相关规定,以避免不公平竞争导致遵守规定的档主利益受损。

      为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打击违法行为,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通告,市民如发现限制区域内出现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81812345,向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工商、城管等监管部门举报,相关监管部门可参照《佛山市南海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修订)》(南府办〔2014〕17号)进行奖励。

      奖励办法规定,依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的6%、4%、2%计算。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奖不超过1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常见违法行为如下:在限制区内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进行活禽交易及宰杀活禽;在限制区内的市场外占道经营、乱摆乱卖无照经营活禽;在限制区内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者没有采购符合要求的屠宰厂(场)或者代宰点出厂的合格生鲜家禽产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在限制区内出租屋等场所进行活禽交易及宰杀活禽。市民如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可打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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