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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于城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开展于城镇生猪规模养殖废弃物直排入河行为大整治,对全镇生猪养殖面积超100㎡及养殖数量超50头的生猪养殖户存在的将养殖废水、粪便直排进入河流的及养殖废弃物污染特别严重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本次整治行动共排查规模养殖户114户,执法中队根据《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及《畜牧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共发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作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4起,共计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