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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生猪定点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农办医[2014]32号)精神,严格履行畜牧兽医部门对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监管职责,根据农业部安排,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黄秀梅一行4人,于11月到我省济南、聊城、淄博、东营四市,对30个生猪屠宰厂(场)的1500份尿样,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种“瘦肉精”物质的检测,检测结果没有发现使用以上三种有害物质。检测过程中,济南、聊城、淄博、东营四市畜牧兽医局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工作,特别是基层动监所人员业务熟练,得到了农业部领导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