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精准·省心·可靠
|
|
12月10日讯(记者 张雯婷 通讯员 孔进 严文达 李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济南、潍坊、临沂、聊城四市将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每市分别下达5000万元作为试点资金。
日前,财政部、商务部确定在山东等10个省市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山东积极争取试点资金2亿元。根据山东实际,确定在济南、潍坊、临沂、聊城四市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并分别下达每市试点资金5000万元。据介绍,山东省财政改变以往专项资金无偿分配方式,鼓励投融资模式多元化,探索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
记者了解到,通过依托国有资本投资农产品流通运营公司、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公私合营(PPP)三种方式扶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资金的具体投入方式由各试点市自主选择确定。财政资金和收益主要用于支持建设市场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冷链仓储、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消防安保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等,通过试点培育出一批有实力、辐射范围广、公益性功能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构建成全国农产品流通公益性骨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