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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农委获悉,为促进安徽省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规模化、标准化、良种化生产水平,确保今年省级畜牧发展扶持资金落实,特制定申报指南。
省畜牧局负责人说,省级畜牧发展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养殖专业合作社),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改扩建标准化畜禽舍、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培育畜禽新品种、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购置必备仪器设备等。
申报项目的条件如下:符合“安徽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管理规范”的规定,优先考虑通过省级标准化规模畜禽养殖示范场(小区)或达到条件的家庭农场和养殖专业合作社。种畜禽场应取得市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合肥、亳州、宿州、阜阳、滁州、六安、宣城、安庆、池州、黄山市可申报2个项目,其他市、省直管县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省财政补助20万元。加强省级生猪良繁体系平台建设,省畜牧总站和省畜牧兽医研究所各申报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和种猪遗传评估项目1个,财政扶持90万元。
各市农业(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布置、审核、申报工作。要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申报条件、申报范围和补助标准等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优势,集中投入,增强项目申报的针对性,避免盲目申报。
申报项目要由县(区)筛选,自下而上经市级农业(畜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上报。省直管县符合指南要求的项目直接向省申报。各市农业(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盖章,将项目申报文本和相关材料分别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邮箱(ahnsxmc@163.com)。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
项目安排不考虑地区平衡,按项目申报要求和资金总额,择优排序扶持,其中肉牛肉羊项目资金安排不少于安排市县资金总额的30%。2012年以来已享受各级财政项目扶持的单位,不再列入本项目扶持范围;2014年现代农业生猪项目县不再安排生猪项目;2014年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县不再安排肉牛项目;地方畜禽品种资源不再安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