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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购养鸡场死鸡 罚款货值金额2倍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6-24  发布者:佚名  共阅808次

     20日记者从辽宁省大连市农委获悉,今年以来,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接报后,分别对两地3000公斤死因不明的肉鸡依法查处,对当事人给予货值金额2倍罚款。

      1月16日上午,瓦房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在祝华办事处张屯村三家屯23号居民卢某住宅院内发现死因不明的肉鸡1950公斤,现场散发着腐臭味,该批鸡颈部均未见放血口,羽毛蓬乱,尸体僵硬,皮肤青紫,腹部肿胀,卢某供认该批鸡系在一养鸡场收购, 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现场鉴定为死因不明的鸡。 最终对当事人依法处罚,死鸡全部没收;罚款人民币14400元。

      3月24日,普兰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对普兰店市城子坦镇东老滩村牟家屯张某租住的院内冷库进行检查,发现院内放一堆编织袋装带毛肉仔鸡30袋,每袋70斤,合计1050公斤。现场检查鸡身发红、发紫。解剖见胸腔有积液,出血。经两名执法人员现场鉴定为死因不明。于是对当事人依法处罚,死鸡全部没收;罚款人民币17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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