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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H7N9的影响下,鸡苗刚出生就要面临淘汰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07  发布者:佚名  共阅739次

          近两天,由新华网原创,各大网站转载的一条新闻,再次引起禽业界人士的密切关注。该则原标题为——家禽业请求“停止H7N9每例通报”,卫生部门称“于法无据 于事无补”的新闻,以“掩耳盗铃 禽业求停止通报病例”为标题出现在各大网站上面,即时引发了论战。有观点认为,要求停止通报是禽业小团体利益的表现,罔顾民众生命安全;禽业也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指责相关部门和媒体,不应该过度“照顾”H7N9,造成市民恐慌,继而让家禽业雪上加霜。

            实际情况是如何?根据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

           禽业人士认为,传染病应该依法定期公布,不应该每天公布最新的病例。再加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2013年11月4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这更不应该每天报告,造成民众恐慌,家禽消费市场难以复苏。

           然而,广东省卫生部门有关人士则认为,H7N9虽然在我国已经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但WHO(世界卫生组织)有明确条例规定,对于新发传染病每一例亚型都要进行通报。中国既然加入WHO,就得遵守相应规则。并说:“不通报新增病例,于法无据,于事无补,与政府突发事件信息公开透明背道而驰。”

           似乎双方在法理上都能够找到依据。国家卫计委在2014年1月27日印发的《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中有这样的文字:国家卫生计生委每月定期公布全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发病数和死亡数,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布本行政区域的个案信息。外环境标本检测阳性结果由各地疾控中心报告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同级农业部门。病毒发生变异、出现人传人疫情等重要信息,要经国家级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审核评估后发布。

           双方现在关注的焦点是,各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个案信息,其中的“及时”到底怎么界定,是定期,是即时,还是随机?估计还会是一个无头公案。

         无可否认,停止公布H7N9最新感染病例,与信息公开的大趋势相违背,但是,每天公布病例的效果,却值得进一步商榷。

           从普通民众来说,每天公布最新病例,除了感受疫情无处不在和恐慌之外,并没有接收到更多正面引导信息。比如,病毒在多少温度下能够杀灭,健康的禽类可以食用等。远离活禽,不吃禽肉成为唯一选择。另一方面,H7N9病例的频繁播报以及相关关闭市场等措施,导致2013年家禽业经济损失1000多亿元。许多企业被迫关门,面临停产、破产。4000万农民赖以生存的生计受到毁灭性冲击。

           面对H7N9病毒袭击,4000万家禽从业者也是受害者,他们大多是农民,其中有期望养鸡供儿女读书的、有指望卖鸡看病的,也有希望通过养鸡致富的。在处理疫情时候没能考虑到这一庞大群体的话,相当于同时毁灭了4000万个家庭的中国梦。

           笔者认为,相对于争执是否每日通报病例,采取以下措施更加迫切和实际:第一,加紧研究H7N9有效治疗方案,研制出特效药,让其真正成为可防、可控、可治的疾病。第二,加紧研究H7N9禽用疫苗,让全部活禽接种,消除家禽带毒风险。第三,给予家禽业合理补贴。为了防止病毒扩散,市场被关闭、禽业被迫减产,损失可谓惨重。特别对以养鸡为生计的农民,给予关注和支持,对受损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帮助其渡过难关。第四,真正督促落实各种防疫消毒措施,让市场环境变得更加卫生、安全,同时休市制度要形成规律,不能人为破坏市场运行。第五,辅助禽业转型升级,不能任由其自生自灭。比如,如要倡导活禽向热鲜转型,则需要在每个市场开辟相关档口,或者屠宰车间,让禽业的发展有出路。

           传统的活禽现场宰杀习惯,确实不见得卫生,但任何转型都需要缓冲期,特别是牵涉到几千万人生计的家禽行业。病例每日公布在法理上是讲得通,但是是否有更加妥善的办法,这需要相关部门更加用心地考虑。依法行政自然是国人的要求,但是执法为民,更是终极的目标。一句“于法无据,于事无补”,确实让人感受到法理的威严,但未免缺乏关乎民生的温度,使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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