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客人 [请登录] [免费注册 首页-招商-代理-品牌-企业-展会-资讯-专题-招聘
微畜牧
资讯
精准·省心·可靠
 
  • 招商
  • 代理
  • 品牌
  • 公司
  • 展会
  • 专题
  • 招聘
  • 报价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内蒙古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首页
  • 资讯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农业部:2013年不合格饲料、鱼粉、添加剂名单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1-10  发布者:佚名  共阅806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饲料质检机构:

      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违法行为,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13年,我部继续在全国30个省(区、市)开展了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测结果

      2013年,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12977个,抽检各类饲料样品16462批次。其中抽检商品饲料6193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6.03%,比2012年提高0.32个百分点。

      (一)主要商品饲料抽检结果。抽检配合饲料2508批次,合格率96.17%;抽检浓缩饲料1032批次,合格率96.51%;抽检添加剂预混合饲料681批次,合格率92.8%,其中,复合预混合饲料的合格率为93.13%,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的合格率为89.39%,维生素预混合饲料的合格率为93.62%。

      (二)饲料添加剂和饲料原料抽检结果。抽检国产饲料添加剂139批次,合格率97.12%;抽检进口饲料添加剂201批次,合格率91.04%;抽检动物源性饲料768批次,合格率96.48%;抽检植物性饲料原料654批次,合格率98.17%。

      (三)饲料卫生指标抽检结果。在3975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重金属铅,超标率0.08%;在2623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重金属镉,超标率为0;在3901批次样品中检测沙门氏菌,超标率0.15%;在3361批次饲料样品中检测黄曲霉毒素B1,超标率0.03%;在709批次样品中检测砷,超标率1.69%。

      (四)宠物饲料专项抽检结果。共抽查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35家宠物饲料经销单位的进口宠物饲料样品122批次,产品合格率98.36%。

      (五)饲料中禁用物质抽检结果。抽检5902个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和养殖场户的各类饲料6690批次。没有检出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苏丹红、呋喃唑酮、地西泮、己烯雌酚、氯霉素等违禁添加物。

      (六)饲料标签检查结果。共抽查饲料产品标签8063个,标签合格率94.02%。其中检查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标签3863个,合格率95.24%;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标签825个,合格率96.61%;国产饲料添加剂标签139个,合格率92.81%;进口饲料添加剂标签201个,合格率90.55%;进口宠物饲料标签122个,合格率为94.26%;国产宠物饲料标签88个,合格率为100%;动物源性饲料标签1103个,合格率84.22%;植物性饲料原料标签613个,合格率93.47%;精料补充料标签1196个,合格率98.33%。

      二、处理意见

      从监测结果看,饲料产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现人为添加禁用物质的情况,总体继续稳定向好。但是,配合饲料和浓缩饲料产品粗蛋白指标不合格、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造假等问题仍较突出。下一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对2013年监测发现的违法企业和不合格产品查处情况进行汇总,2014年3月10日前将查处结果报我部畜牧业司(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

      (二)认真梳理辖区内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201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着力强化检打联动和监督执法,推动进一步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水平。对2013年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发现问题从严处理。

      (三)深入贯彻饲料行业管理各项新制度、新要求,加强对各类获证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企业和管理混乱的企业,坚决查扣销毁“三无”饲料产品,严打制售假劣产品和添加禁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农业部办公厅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该页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答案
    热门资讯
    最新资讯
    公司简介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豫ICP备10211513号
    兽药直销网|兽药行业网络直销的首选网站-兽药直销网版权所有 © 2008-2017  
    兽药直销网|兽药行业网络直销的首选网站-兽药直销网只提供交易平台,对具体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在线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