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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清理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从源头上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季度排查”的原则,河南省济源市扎实开展兽药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从1月15日起,实施第一季度排查整治活动。本次整治活动紧紧围绕兽药市场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分三个阶段实施:1月15日至25日为宣传自查阶段,1月26日至2月20日为检查整治阶段,2月21日至3月20日为总结抽查阶段。
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宣传,分别召开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宣教会,向他们宣讲兽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兽药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畜禽养殖者主体责任,告知应该履行的义务,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果,讲解假劣兽药辨别常识。二是突出“两书”、“两制”宣传。分别向所有兽药厂、经营门店和养殖场(户)发放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告知书,告知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依法按照GMP和GSP规范组织生产经营,告知养殖场(户)规范用药、科学用药,不得违法使用兽药。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向畜牧局签订兽药生产、经营承诺书,承诺不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违禁药物;养殖场(户)向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签订兽药使用承诺书,承诺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不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同时,对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违规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重点监控;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各类兽药违法案件,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案值金额的20%奖励。通过宣传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意识,时刻牢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宣教会9期,发放告知书9538份,签订承诺书9538份,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向养殖场(户)发送安全用药短信2000余条。
全面排查整治。济源市畜牧局抽调100余人组成9个执法检查工作组,16个镇(街道)成立排查分队,分环节包区域对全市兽药厂、兽药经营门店、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查处,使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GMP要求规范生产,不随意添加改变兽药组方,规范标识、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使用范围,使兽药经营企业严格执行GSP要求,规范登记购销档案,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和兽药产品质量,使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严格执行休药期,科学合理用药。通过排查,逐步净化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市场。截至目前,全市出动1993人次,排查兽药厂1个、兽药经营门店148个、养殖场(户)9384个和动物诊所5个,当场纠正不规范行为7起,责令4个经营门店停业整顿,下达整改通知书15份,没收并销毁过期兽药、假劣兽药、人用药70余公斤。
跟踪督导检查。济源市畜牧局成立了以局班子成员为组长的5个督导组,分片包干,每周至少一半时间深入基层督导,直接到场入户进店对照排查内容暗访,掌握排查效果。此外,不提前打招呼直接到各镇(街道)现场查阅工作资料和座谈,了解排查进展和好的工作方法,对排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并提出解决方案。每周召开一次督导检查汇报会,组长向局长汇报督导结果。每周编发一期督导通报,总结经验,表扬先进,鞭策后进,确保整治效果。
严打不法行为。加大对兽药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严办,快查快办,确保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决不手软。同时,做好与刑事司法衔接,坚持不以罚代刑,严打刑事犯罪。在兽药抽检中坚持执法联动,发现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的,当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