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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头病死猪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登记处理情况,养殖户可领取80元/头的补贴。近日,记者随同临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调研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
3月26日上午,记者随同临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来到凤凰镇小张村一家生猪养殖场,养殖户谭师傅正推着小车往地里走,车上放着六头病死猪。“这些病死猪先要进行登记,然后焚烧,填坑深埋。”工作人员介绍,临淄区目前生猪养殖户(场)共2882户,生猪存栏量341848头。存栏200头以上的1247户,237575头,是淄博市生猪养殖数量较多的区。目前,凡是生猪养殖户(场)在对养殖环节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可获得每头80元的补助。
工作人员介绍,养殖场发现病死猪时,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畜牧兽医站,生猪死亡后24小时内不报告的,不予补助。畜牧兽医站立即报告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由养殖场(小区)、畜牧兽医站监管兽医双方签字确认。畜牧兽医站负责监督无害化处理、拍照留证、记录病死猪耳标号,并割取病死猪双耳保存,以备查验。发放补贴前,畜牧兽医站将养殖场(小区)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村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据了解,临淄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区445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实行“四统一”监管。统一制作兽医监管责任牌,统一制度并张贴上墙,统一到场制度,统一登记监管制度。监管兽医及时对防疫、饲料、兽药使用、疫病诊治、死淘畜禽的无害处理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养殖投入品监管,完善饲养档案,杜绝非法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法行为,确保养殖环节安全。动监所虽对养殖场负有监管责任但养殖户主对自己饲养的生猪质量负有第一责任,动监所官方兽医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猪实施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合格的生猪,养殖户才能出售。
定点屠宰场(厂)对自己购进、屠宰、销售的生猪、生猪产品负有第一责任。驻场检疫员对定点屠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猪实施屠宰检疫,宰前检疫合格的生猪才能屠宰,屠宰后的产品屠宰企业才能出售。不是定点屠宰的生猪,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不得检疫,只能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实施补检。私屠乱宰的产品绝大多数不符合补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