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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规模养猪快速发展以及产业区域性不断转移的形势,总结了欧盟养猪模式对我国养猪业的一些社会性和技术性的启示。
1.生猪出栏
欧盟先后经6次扩大,现已有27个国家加盟,2009年年出栏生猪2.45亿头,欧盟原15国年出栏生猪达2亿头,贡献最大。2009年生猪出栏量排名前16的国家有5个来自欧盟原15国,占欧盟总量的73%,依次为德国(23%)、西班牙(16%)、法国(10%)、丹麦(8%)和荷兰(6%)。
在自给率方面,按欧盟全体成员国计算属能自给,但略有盈余。人均占0.49头,丹麦、荷兰人均较高,分别达到3.51和0.84头/人。超过自给的国家排名是:丹麦(601%),荷兰(235%),比利时卢森堡(195%),爱尔兰(131%),西班牙(117%),芬兰(117%),匈牙利(112%),法国(107%)和波兰(105%)。猪肉出口强国是丹麦、荷兰、爱尔兰和比利时,且大部进出口在欧盟国家内部流通。
2.区域化
盟养猪生产集中在岛国以及欧洲大陆的沿海地区,区域化十分明显。如从丹麦到比利时的Vlaams Gewest地区,饲养了占欧盟30%的生产母猪。其它重要地区有西班牙的Cataluna和Murcia地区,法国的Bretagne(不列塔尼地区),意大利的Lombardia地区,波兰中部和北克罗地亚。英国东部和爱尔兰全境也是养猪发达和高密度区域。
3.饲养模式
欧盟的养猪模式为规模化饲养和散户饲养并存。欧盟育肥猪饲养量小于10头的猪场占总猪场数的85.8%,但其饲养总头数仅占整个欧盟总饲养量的5.3%,且主要集中在2004年以后新加盟的国家(即中东欧十国)。饲养100头母猪以上的猪场数仅占总猪场数的为0.6%,但其出栏量占到欧盟总饲养的一半;加上饲养400头以上育肥猪的规模猪场(含100头以上母猪场),两者的出栏总量占了整个欧盟总出栏量的72.5%。
欧盟27国中,能繁母猪存栏数排名前11名的国家见表1,而欧盟东扩前原15国中有10个国家位列其中。除了芬兰,这些国家的能繁母猪存栏数>100头的猪场的母猪存栏比例超过65%,爱尔兰、丹麦和荷兰超过了95%,法国、意大利和英国超过了80%。法国的养猪比较独特,公司集体经济和家庭经济并存,虽然>100头的猪场母猪存栏比例超过了80%,但50~99头占到了14%。2004年以后加入欧盟的波兰虽然存栏数较高,但养猪以散养为主,<20头猪场母猪存栏比例接近70%,大猪场则主要属于国营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