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客人 [请登录] [免费注册 首页-招商-代理-品牌-企业-展会-资讯-专题-招聘
微畜牧
资讯
精准·省心·可靠
 
  • 招商
  • 代理
  • 品牌
  • 公司
  • 展会
  • 专题
  • 招聘
  • 报价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内蒙古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首页
  • 资讯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限期养殖户自行处理“泔水猪”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24  发布者:晓天  共阅717次

           本报对前魏华村“泔水猪”养殖场进行了连续报道,21日,白马山街道以及市中区农发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处理意见。

      白马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富河告诉记者,文章见报后,市中区政府、农发局以及街道都非常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到前魏华村进行了摸底排查。

      “经过两天的排查,前魏华村的‘泔水猪’养殖场的具体情况已经掌握。此处养殖场并非一人所有,而是由21个外地人承包土地进行饲养,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李富河介绍,这些养殖场所用土地,都是前魏华村村民的自留地,由于村民对“泔水猪”的危害缺乏了解,所以才将土地出租给了“泔水猪”养殖户。

      市中区农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前魏华村南头有一个小山,当地人称作“西山”,位置比较偏僻,这也给养殖户非法饲养“泔水猪”提供了便利。

      “经摸底排查,前魏华村的7户村民,向养殖户出租了土地,目前街道已经跟这7户挨家挨户进行了沟通,让这些村民劝说养殖户,尽快对‘泔水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泔水猪”10日内无害化处理

      “我们一直在严厉打击‘泔水猪’养殖,并取缔了罗尔庄以及周边街镇的养殖场。集中整治后,一些养殖户更换了场所,继续从事非法饲养‘泔水猪’活动。”市中区农发局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在摸底过程中,白马山街道工作人员了解到养殖户大都生活比较困难,拖家带口来到济南,生活不容易,因此研究决定,不立即采取集中清理行动。

      目前已经制定了《关于禁止养殖“泔水猪”的通告》,并下发到前魏华村村民以及养殖户手中,让这些人了解“泔水猪”的危害,并在10日内,对‘泔水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自觉拆除违规养殖场。

      李富河表示,在摸底过程中,他们已对出租土地的村民进行了说服教育,要求村民不得再将房屋、场地及圈舍出租给他人饲养“泔水猪”。

      “在规定时间内,养殖户若对养殖场以及‘泔水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我们将不再进行处罚,如果逾期未处理,我们将联合城管执法、环卫、公安等部门,进行强制处理,费用由养殖户承担。”市中区农发局负责人表示。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该页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答案
    热门资讯
    最新资讯
    公司简介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豫ICP备10211513号
    兽药直销网|兽药行业网络直销的首选网站-兽药直销网版权所有 © 2008-2017  
    兽药直销网|兽药行业网络直销的首选网站-兽药直销网只提供交易平台,对具体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在线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