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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创建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兽药产业发展环境,全面提升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中国兽药协会向全体会员企业、行业同仁发出诚信自律倡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坚持质量第一、诚信至上、社会责任优先的原则,强化兽药质量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二、规范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切实履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机构人员配置,严把原材料入场关,严守生产操作规程,真实填写生产记录,建立完备质管体系,遵守批签发制度,妥善保存文件记录。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三、规范经营行为,销售合格产品。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产品购销流程,严把采购产品质量关,建立完整购销记录,确保售出产品可追溯;不经营违禁药物,不直接向畜禽养殖企业销售原料药,不采购、销售人用药品;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售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倡导文明竞争,净化市场环境。不故意诋毁、贬低竞争对手。不搞价格欺诈、不正当联合定价等价格作弊行为;不采取地区封锁、欺行霸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行业规范、有序、健康的竞争环境。
五、完善服务体系,引导合理用药。真实、科学、准确地进行企业服务、产品宣传,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误导养殖户。规范编制标签说明书,不随意增减标签内容。引导养殖企业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兽药,建立科学完善的服务体系。
六、倡导自主创新,尊重知识产权。完善自主创新机制,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的能力。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侵犯、不盗用他人专利技术;不仿冒、不盗用他人商标、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保证新兽药注册资料真实、数据准确,做好新兽药保护。
七、完善自律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法人治理水平,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检工作,诚实确认抽样产品,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形成完备的企业自律约束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真诚希望以上倡议能得到全行业的积极响应,同时欢迎省级兽药(动保)协会与我们携手,号召行业迅速行动起来,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为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