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市开展第三批兽药GSP现场验收和兽药经营清理整顿互查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7-30 发布者:晓天 共阅1216次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经营市场秩序,加强兽药经营质量安全监管,7月23日—7月27日,滁州市农委从每个县(市、区)抽调1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督查组,集中开展了第三批兽药GSP现场验收、兽药经营清理整顿互查及“瘦肉精”等违禁添加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并于27日上午在市畜牧兽医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工作汇报会。
汇报会由市农党组成员、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崔守龙主持,督查组全体成员、市农牧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市农委副主任胡敬斌到会并做重要讲话。两个督查小组组长首先汇报了各自督查的基本情况,并结合各地情况谈了检查体会;市局联络员指出了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胡主任强调:一要规范兽药GSP经营,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二要加大“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查处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三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崔局长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本次督查组成员素质过硬,工作尽职尽责,任务完成较好;全市兽药GSP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他指出:兽药GSP监管工作仍存在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和软、硬件条件不平衡等现象。他要求:一要对第三批通过现场验收的兽药经营企业(户)按照程序报请市农委公示、公告,无异议后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二要及时发布互查情况通报,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三要抓紧汇总各地推荐的市级兽药GSP经营示范点,同时,召集相关人员开展评审,为表彰、授牌作准备;四要把兽药GSP作为畜产品监管的重点之一,抓紧、抓好、抓实。对无证经营企业加大清理力度,坚决取缔不申报和没有通过验收的两类门点;对已通过验收的企业强化监管,加强培训,规范其经营行为;三是建立兽药GSP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经营秩序,净化兽药市场。
本次活动抽查了91个兽药或饲料经营门点、7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6个规模养殖场,没收了假劣、过期兽药近90盒,并对第三批申报的88家兽药经营门点逐一进行现场验收。至此,我市上半年兽药GSP监管工作告一段落,全市原680家发证企业经过3批现场验收后拟通过31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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