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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全面启动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
    来源:兽药直销网  发布日期:2012-03-13  发布者:晓天  共阅1518次
    3月1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召开全省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视频会议,正式启动全省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全面部署。

    山东省从2008年开始试点推行兽药GSP,比全国提前了两年,到目前已有4个年头,各地畜牧兽医部门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一是企业布局结构明显优化,二是企业整体素质显著提升,三是企业经营质量大幅提高,四是兽药经营与兽药生产和畜牧生产的制度性融合不断增强。

    此次山东省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工作重点:一是清理。从3月1日起,省畜牧兽医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对无兽药GSP证和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经营者进行彻底清理。二是规范。具体包括已通过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而暂未取得“两证”的企业,在取得“两证”前不得从事兽药经营活动;现场检查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兽药GSP经营企业的兽药GSP实施情况。三是查处。在清理和规范过程中如发现经营禁用兽药(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人用药品以及套用或伪造文号的产品、列入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的假劣兽药和过期、变质失效兽药、擅自改变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及改变兽药标准等产品、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进口兽药、虚假宣传兽药疗效以及违反《兽药广告审查办法》的兽药广告,以及超范围经营兽药的违法经营行为,都将依法予以查处。

    此次行动的具体按排是:3月1日~31日为自行检查阶段,各市组织所有兽药GSP经营企业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自查自纠,并要求无“两证”兽药经营企业和个人停止兽药违法经营行为;4月1日~30日为交互检查阶段,省畜牧兽医局将组织全省17个市进行交互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交互检查评估报告,报省畜牧兽医局;5月4日~31日为总结提高阶段,省畜牧兽医局根据各地报告、交互检查报告以及省局抽查督导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在5月底,省畜牧兽医局将全面总结全省兽药经营清理和规范行动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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