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客人 [请登录] [免费注册 首页-招商-代理-品牌-企业-展会-资讯-专题-招聘
微畜牧
资讯
精准·省心·可靠
 
  • 招商
  • 代理
  • 品牌
  • 公司
  • 展会
  • 专题
  • 招聘
  • 报价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内蒙古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首页
  • 资讯
  • 饲养管理
  • 养猪技术
  • 妊娠母猪的营养特点及应采取的措施
    来源:兽药直销网  发布日期:2012-01-14  发布者:晓天  共阅1267次
    妊娠从配种开始,至分娩结束。妊娠母猪饲养管理的目标就是要保证胎儿在母体内正常发育,防止流产和死胎,产出健壮、生活力强、初生体重大的仔猪,同时还要使母猪保持中上等的体况。妊娠母猪控制适宜的营养水平。我国饲养标准规定,妊娠前期(怀孕后前80天)的母猪体重为90-120kg时,日采食配合饲料量为1.7kg,体重120-150kg,日采食为1.9kg,150kg体重以上为2kg。妊娠后期(产前一个月)体重在90-120kg、120-150kg、150kg以上,日采食量分别为2.2kg、2.4kg、2.5kg配合饲料。日粮营养水平为粗蛋白12%-13%,消化能为2.8-3.0兆卡/千克,赖氨酸为0.4%-0.5%,钙为0.6%,磷为0.5%。另外,除了喂配合饲料外,为使母猪有饱感和补充维生素,最好搭配品种优良的青绿饲料或粗饲料。

    根据妊娠母猪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供料体系和营养计划。对于断奶后体瘦的经产母猪,采取抓两头顾中间的供料体系和营养计划。由于经过了分娩和哺乳期后的母猪,体力消耗较大,体质较差,为了能更好地担负起下一阶段的繁殖任务,须在妊娠初期加强营养,迅速恢复繁殖体况。这个时期(包括配种的前10天,共计约一个月)应加强营养,加大精料供给,特别是含蛋白质高的饲料。体况恢复后,逐渐降低营养水平,按饲养标准饲养,以青粗饲料为主,至妊娠80天,加喂精料来加强营养。形成高-中-高的供料体系及营养计划,尤其是后期的营养水平应高于前期。

    对于初产母猪和哺乳期配种的母猪,采取步步登高的供料计划。特别对于初产母猪,身体还处在生长发育阶段,营养需要量较大,更需采用此计划。哺乳母猪因繁殖任务重,营养需要量也很大,因此营养水平应根据胎儿的体重增长而提高,至分娩前一个月达最高峰。一般,妊娠初期的营养水平可以低一些,以青粗饲料为主;而后逐渐增加精料比例,尤其是蛋白质和矿物质料的供给,提高营养水平;至产前3-5天,日粮减少10-20%,以便正常分娩。

    对于配料前体况良好的经产母猪,采取前低后高的营养计划。妊娠初期,胎儿小,母猪膘情好,按照配种前的营养供给就基本可以满足胎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妊娠后期,胎儿生长发育快,营养物质需要多,因而要提高日粮的营养水平。

    母猪饲料要注意讲究卫生,保证质量,不可用发霉、变质、冰冻、有毒性和强烈刺激性的饲料,否则易引起流产、死胎和弱胎。饲料不宜频繁变换,否则对妊娠母猪也是不利的。此外,妊娠母猪代谢强,食欲好,可以多用营养全面的青粗饲料,降低饲养成本。但青粗饲料水分高,体积大,而妊娠母猪的胃肠容积又有限,同时,青粗饲料的粗纤维含量高,适口性差,又与妊娠母猪的生理特点及营养需要相矛盾,因此应注意青粗饲料的加工调制并增加饲喂次数。

    妊娠的不同阶段母猪的营养需要也不同。

    1、妊娠前期(配种后的1个月以内):这个阶段胚胎几乎不需要额外营养,但有两个死亡高峰,饲料饲喂量相对应少,质量要求高,一般喂给1.5~2.0公斤的妊娠母猪料,饲粮营养水平为:消化能2950~3000千卡/公斤,粗蛋白14%~15%,青粗饲料给量不可过高,不可喂发霉变质和有毒的饲料。

    2、妊娠中期(妊娠的第31天~84天):喂给1.8~2.5公斤妊娠母猪料,具体喂料量以母猪体况决定,可以大量喂食青绿多汁饲料,但一定要给母猪吃饱,防止便秘。严防给料过多,导致母猪肥胖。

    3、妊娠后期(临产前1个月):这一阶段胎儿发育迅速,同时又要为哺乳期蓄集养分,母猪营养需要高,可以供给2.5~3.0公斤的哺乳母猪料。此阶段应相对地减少青绿多汁饲料或青贮料。在产前5~7天要逐渐减少饲料喂量,直到产仔当天停喂饲料。哺乳母猪料营养水平:消化能3050~3150千卡/公斤,粗蛋白16%~17% 。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该页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答案
    热门资讯
    最新资讯
    公司简介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豫ICP备10211513号
    兽药直销网|兽药行业网络直销的首选网站-兽药直销网版权所有 © 2008-2017  
    兽药直销网|兽药行业网络直销的首选网站-兽药直销网只提供交易平台,对具体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在线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