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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发布日期:2011-12-29  发布者:晓天  共阅825次
    各市农委: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1〕74号),要求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以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统筹做好冬季畜禽常见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基础免疫工作。根据全省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节日期间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及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特点,在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新补栏畜禽和水禽密集养殖地区、林下生态散养等重点地区畜禽的补免,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强化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进一步加强对活畜禽交易市场及家禽批发市场、畜禽养殖密集地区、种畜禽场等的监测工作,对监测阳性畜禽及时按规定处置。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检疫监督执法。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屠宰、经营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加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严格查堵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动,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节前,各地要组织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管。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强化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批从事实验活动的违法行方。切实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江苏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江苏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常备不懈。节日期间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疫情,及时报告,按程序采样送检,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

    请各市将2012年春节期间(1月22-28日)值班表于1月15日前传真至我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

    联系人:郝桂兰、高松华

    电话:025-86263942,86263647

    传真:025-86263644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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