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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官方兽医政府任命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1-14  发布者:晓天  共阅1008次
    面对满街的宠物医院和良莠不齐的宠物医生,谁能借百姓一双慧眼分辨?而近年来,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这些动物疫病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治,11月11日,省农业厅决定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工作。



    国家《动物防疫法》规定,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



    省农业厅要求,12月31日前,属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编制内人员;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工作,且取得“动物检疫员”或“动物防疫监督员”资格的人员,方可确认为官方兽医。受过开除、辞退、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工勤人员,不得确认为官方兽医。



    11月26日前,省、市、县三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官方兽医的资格条件,审核确定本级符合官方兽医资格条件的人员,并进行公示。符合条件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由县、地市级兽医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畜牧兽医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省农业厅发文件确认其官方兽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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