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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畜牧业十二五期间将重推标准体系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27  发布者:晓天  共阅1327次
     为加快我国畜牧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农业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全面阐述了我国建设畜牧业标准体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了畜牧业标准体系建立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以及加强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等方面。

      目前,我国畜牧业标准管理机构基本健全,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畜牧业标准对于推动畜牧业技术进步、规范畜产品市场秩序、提高我国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等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标准化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畜牧业标准管理体系基本建立。畜牧业标准管理部门为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畜牧总站为技术支撑机构,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畜牧业标准的技术归口管理。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业主管部门也都设立了相应的质量标准管理机构,有些省成立了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畜牧业标准管理逐步趋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标准制修订工作全面展开。2004年,农业部组织制定了《2004—2010年畜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设规划》,对标准制修订做了全面部署,全国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我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基本形成以国家标准为龙头、行业标准为主导、地方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四级标准结构。“十一五”期间,我国共发布畜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77项,其中国家标准94项,行业标准83项。目前,现行有效的畜牧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680项,基本覆盖了畜牧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主要涉及品种、营养需要、饲养管理、畜产品质量与安全、畜产品加工等方面。

      标准推广应用逐步深入。“十一五”期间,农业部和各省区组织举办了100多次畜牧业标准及标准化知识培训班,培训人员8000余人次,畜牧业标准的推广应用逐步深入,畜牧业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为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2010年,全国创建了1555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通过示范带动,促进了畜牧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种猪常温精液》、《牛冷冻精液》以及系列畜禽品种标准的颁布实施,为种畜禽质量监管、畜禽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我国畜牧业标准体系建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际标准为参照,以产品为核心,以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化生产管理为链条,建立健全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惯例,开放有序、科学统一、运行高效的畜牧业标准体系,为建设现代畜牧业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构建原则:政府推动。各级政府和畜牧业行业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协调,大力推动畜牧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畜牧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市场引导。畜牧业标准的制定要适应市场需求,为市场准入和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为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提供服务。与国际接轨。在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经验的同时,努力将我国优势技术标准提升为国际标准,推进“国际标准本地化”向“国内标准国际化”转变,提高我国畜牧业标准的先进性。强化应用。以规模化养殖场和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它们的主力军作用,提高标准使用率,加强标准化生产管理,提升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

     我国畜牧业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基本框架:畜牧业标准体系包含肉产品、禽蛋产品、乳产品、毛绒皮产品、蜂业、草业等6个领域。前5个领域按照全程标准化的要求,以产品为核心,以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标准化生产经营管理为链条,由10个类别组成,具体分为: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养殖环境要求及其分析测试方法,种质资源及繁育技术、种质相关的检验和评价方法,机具、器械等投入品质量要求及评价鉴定方法和使用规范,饲养管理过程规范,产品加工环境、工艺、技术条件,产品质量要求、等级规格及分析测试方法,安全限量及分析测试方法,包装标识,贮运规程或规范。草业领域围绕满足依法行政需要、保护生态及为畜牧业提供优质安全饲草料为中心,由5个类别组成,具体分为: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性标准,环境与基础设施,资源管理,生产与加工,质量与控制等。

      主要内容:在摸清现行有效标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十二五”畜牧业标准制修订目录。

      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简称“基础”):是指行业术语、符号以及通用的技术通则。现行有效的标准6项,正制修订5项,计划制定3项。

      养殖环境要求及其分析测试方法(简称“环境”):是指畜禽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设计、畜禽场环境质量、畜禽场废弃物的排放、监测及利用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27项,正制修订24项,计划制定14项。

      种质资源及繁育技术,种质相关的检验和评价方法(简称“种质资源”):是指品种标准(地方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品种志的品种,培育品种是经国家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认可的品种)、精液及胚胎的产品标准及其生产技术规范、繁育技术、种质资源的检验及评价等。现行有效的标准115项,正制修订78项,计划制修订205项。

      机具、器械等投入品质量要求及评价鉴定方法和使用规范(简称“投入品”):是指畜牧兽医器械、禽蛋加工设备等的质量要求及评价鉴定方法和使用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49项,正制修订2项,计划制修订3项。

      饲养管理过程规范(简称“饲养”):是指种畜禽营养需要、生产性能测定、生产饲养管理技术规范及规程等。现行有效的标准43项,正制修订14项,计划制修订37项。

      品加工环境、工艺、技术条件(简称“加工”):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加工环境、工艺及技术要求。现行有效的标准30项,正制修订8项,计划制定9项。

      产品质量要求、等级规格及分析测试方法(简称“质量”):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标准、产品分级规格以及有关初级加工畜产品品质指标的检测方法等。现行有效的标准228项,正制修订39项,计划制修订34项。

    安全限量及分析测试方法(简称“安全”):是指畜产品中农药、重金属、毒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及检测方法。现行有效的标准84项,正制修订19项,计划制修订11项。

      包装标识(简称“包装”):是指初级加工畜产品的包装标识的规程或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5项,计划制定4项。

      贮运规程或规范(简称“贮运”):是指种畜禽活体及冷冻种质资源和畜产品贮藏运输的规程或规范。现行有效的标准4项,正制修订2项,计划制定4项。

      草业-名称术语符号等基础标准:草业专业术语、符号及基础性技术通则的标准。正制修订1项,计划制定1项。

      草业-环境与基础设施:是指草原的生态环境以及草原建设的基础设施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2项,计划制定1项。

      草业-资源管理:是指草原监测与评价、草原特色资源、牧草种子资源、灾害与控制、草原管理等标准,其中灾害包括火灾、雪灾、虫害、鼠害、病害、草害等。现行有效的标准20项,正制修订28项,计划制修订26项。

      草业-生产与加工:是指品种改良、种子或牧草或草坪的生产与加工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18项,正制修订1项,计划制定20项。

      草业-质量与控制:是指常规检验、抗性检验、残留物检验、检疫规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贮运等标准。现行有效的标准49项,正制修订28项,计划制定29项。

      目前标准化工作中还存在着标准建设投入不足、质量不高、体系尚不完善、推广应用程度低等问题,还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畜牧业标准工作的经验,加强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各项措施。

      加大畜牧业标准体系建设投入。推动畜牧业标准制修订资金投入的多元化,在保证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有条件的企业出资制修订畜牧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资金投入,启动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复审工作,加快完善畜牧业标准体系。

      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一是严把立项关。要以《规划》为基础,充分论证,认真审核承担单位的技术储备、研究基础及首席专家的专业技术能力。二是广泛征求意见。每个标准形成送审稿前,要在科研院所、教学机构、检测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及企业等不同类型单位进行征求意见,充分采纳合理性意见或建议。三是严把审查关,要重点对标准文本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

      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宣传普及畜牧业标准化知识。加强畜牧业标准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增强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标准化意识,促进畜牧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提高畜牧业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国畜牧总站质量标准与认证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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