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西乌旗农牧业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兽药经营监管,打好动物 检疫攻坚战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8-12 发布者:晓天 共阅907次
进入6月份以来,西乌旗动物卫生监督所依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初我旗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安排部署,狠抓实干、专项整治,逐一落实,把近期工作干得有声有色,打了一个漂亮的攻坚战,主要体现在:
一、开展动物产品流通监管工作,确保我旗肉类市场食品安全
“六一”儿童节期间,为切实维护居民、学生、儿童吃上“放心肉”,我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旗范围内肉类销售市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特别针对3家大型超市、30家肉类销售摊点及学校食堂进行了重点检查。没收销毁未附检疫注明及检疫标识、劣质动物产品251公斤,查封查处2外动物产品贮存场所,为广大居民食品消费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完成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工作
6月3日至15日组织全所执法人员对全旗屠宰加工企业、动物饲养场进行了动物防疫条件现场审查,确保监督执法到位,对照农业部7号部令的规定,逐场逐户、逐条对照审查,核对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逐项列清每个企业未达标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到期仍不达标的责令停业,吊销证照,经过整改核发13家动物屠宰加工企业、7家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合格证》。协助屠宰加工企业统一购置无害化处理设施(焚烧炉)13个,从新制定各项制度发放到各屠宰加工企业。
三、全面开展动物检疫工作
6月15日至7月15日,我旗进入冬羔屠宰加工期,我所组织人员全部投入到屠宰检疫工作,我所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向每个企业派驻两名动物卫生检疫人员,一名负责车间屠宰流水线检疫,另一名查验动物产地检疫证明、用智能识读器扫描屠宰牲畜耳标、进行宰前检疫,没有产地检疫证、未佩戴耳标的羊一律不准进入(场)屠宰。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工作,完成273518只羊羔屠宰检疫。
四、兽药监管
1、开展查处假兽药活动
按照自治区兽医局《关于转发农业部〈组织开展2011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要求,于7月16日—18日,对我旗30家兽药经营场所和动物诊疗机构药品进行逐一检查,并做好有关宣传工作,使兽药经营场所严把兽药产品购进关。此次重点检查了兽药购进、销售记录的凭证,未发现上海金诺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非法企业所列的兽药产品和假兽药,进一步巩固了兽药市场的正常安全运行。
2、推进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
做好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对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促进兽药企业改善经营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动物产品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旗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验收工作,已从3月就进行了,目前正进入关键阶段,现有29家申请验收兽药经营企业正积极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改造,争力做到使兽药经营场所、库房、牌匾分开,经营区与生活区分开,经营场所与动物诊疗分开,统一兽药管理制度,统一兽药经营记录,统一归类摆放、统一悬挂相关证照,设立公示牌,认真制作各种管理文件和管理档案,争取在年底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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