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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发布通知部署2011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7-01  发布者:晓天  共阅1158次
    记者韩乐悟 据农业部兽医局今天公布的信息,农业部发布通知,部署2011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其中要求对13家非法企业流入市场的所有兽药产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

      据公开信息,农业部每年都对多批假兽药组织查处。根据近日该部关于开展2011年第三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近期吉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兽药监察所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上报了2011年4月份经抽样确认的188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其中,非法企业13家,涉及假兽药13批;合法企业确认非该企业产品175批。

      根据农业部要求,对上述13批假兽药和13家非法企业流入市场的所有兽药产品,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并对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同时要立案排查,建立案件追踪机制,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链条。

      对合法企业确认非该企业产品的175批假兽药,抽样单位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要对被抽样单位的库存产品迅速进行收缴销毁,并立案查处,组织力量查清假兽药来源。被抽样单位拒不说明假兽药来源的,要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进行检查,凡查出上述产品所列特征的兽药,一律依法查处。

      农业部通知要求各地兽医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兽药监督抽检的后续查处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加强违法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农业部网站今天将上述188批假兽药相关信息,分为非法企业13家,涉及假兽药13批;合法企业确认非该企业产品175批3个附件予以公布,以便查询。

      日前农业部还发布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通知称,该《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对保证兽药质量、有效防治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该《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活动,旨在进一步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总结、分析《条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研究全面加强兽药监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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