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五)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03 发布者:晓天 共阅1241次
第五节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分数解释与报告
一、考试分数的解释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试卷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得到的考试分数是正确回答卷面试题的总分。
二、考试分数的报告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以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通过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
三、关于核查答题卡
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全部试题均采用标准化程序和计算机阅卷评分,不存在主观阅卷误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受理因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核查答题卡申请。
因未按规定填涂答题卡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合格证书
执业资格证书是农业部提供的证明考生考试合格的唯一正式文件,也是考生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存。考生应根据各地公告,凭个人身份证到考生报名时选定的地市畜牧兽医部门领取执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领取合格证书时还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如合格证书印刷错误或打印有误时,可向考点办公室提出重新打印的书面申请,经考区核查确属打印(印刷)有误时,向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重新打印的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重新打印发放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手写、复印均属无效。
考生可登陆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通过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进行证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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