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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今年核查养殖企业200家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26  发布者:晓天  共阅1146次
       环境保护部日前将四川省纳入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试点。为进一步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四川省环保厅制定了《2011年四川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试点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今年将对200家规模化养殖企业及小区进行核查。


      《方案》指出,集约化养殖污染防治内容包括区域规划及布局,养殖场内雨污分流及粪污收集系统建设,粪污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粪污利用过程的污染防治等内容。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明确划定养殖区域,对于禁止养殖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方案》表示,将对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养殖小区及集约化养殖企业周边人居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及环评要求的防护距离。养殖场内应合理布局,应有专门的粪污处置及贮存区域,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进行雨污分流,分别修建雨水沟和污水管道,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


      《方案》要求,在核查过程中要加强监管体制,注重监察、监测体系是否健全,记录是否完整,达标排放类污水排放口需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必须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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