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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青岛海关发布消息,近日该关立案侦办一起偷运走私进口货物案,现场查获走私冻品24个集装箱,共计560余吨。
案发当日,青岛海关缉私局联合山东海警局,出动执法船2艘,在威海以东海域截获一艘装载走私冻品的嫌疑船舶。随后,海警部门将该嫌疑船舶押解至威海港码头靠泊,青岛海关缉私局民警登船查缉,控制10名涉案船员,对涉案船舶进行搜查,查扣装载走私冻品24个集装箱。
现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船员利用改装的货船,在某境外港口装载冻鸡爪、冻猪肚等,通过伪报目的港、涂改船名等方式,自非设关地码头偷运走私入境。目前,该案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执行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肉类产品时,境外发货人、国内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事先应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证书;同时,国家禁止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
此次查扣的船上冻品,相关人无法提供货物来源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证明。经进一步开箱清点、鉴定,现场查扣的24个集装箱的冻品共计560余吨,涉及冻鸡爪、冻鸡翅中、冻猪蹄、冻猪肚等10余个品种。
走私冻品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一些疫区冻品未经过检验检疫,一旦流入市场,将会对食品安全带来极大损害。下一步,青岛海关将继续开展“国门利剑2019”联合专项行动,保持打击冻品走私的高压严打态势,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百姓“餐桌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