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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安南宁8月14日电 记者马艳 通讯员韦万春 龙书汉 记者今天从南宁海关获悉,该关驻南宁机场办事处对来自非洲猪瘟疫区国家航班入境旅客携带物截获的2批次、5.6公斤禁止进境猪肉制品(红肠、火腿等)进行监督销毁处理,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入。
据悉,非洲猪瘟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非洲猪瘟列入A类动物疫病,其通报2018年以来,全球非洲猪瘟疫情严峻,共有11个中东欧国家通报发生2710起疫情,感染家猪和野猪1.8万头,死亡1.6万头。我国农业农村部8月3日通报,辽宁省某地发生一起非洲猪瘟疫情,发病并死亡47头,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海关总署高度重视,发布警示通报并紧急研究布置相关防控工作。
据南宁海关动植检专业人员介绍,非洲猪瘟传播途径多样,既可以通过接触家猪、野猪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传播,也可以通过媒介昆虫(软蜱)叮咬传播,一旦在当地定殖,短时间内难以根除,还可以在猪肉产品、泔水中长时间存活,并通过飞机、轮船和火车等交通工具远距离传播,一旦突破“国门”,就可能传入国内。
我国作为世界生猪养殖和猪肉消费第一大国,非洲猪瘟等对我国构成的威胁甚大,而广西地处“一带一路”交汇对接和陆海统筹的重要节点和关键区域,周边地区国家疫情复杂,东盟国家特别是越南,一直是OIE通报的动物疫病的高发频发区,生猪相关口蹄疫、猪蓝耳病等动物疫情严重,而且广西边境存在走私活动物及动物产品风险。目前广西生猪产业健康发展,截止2017年底,全区生猪出栏3355.06万头,存栏2293.69万头,生猪养殖规模排位全国第九,是全国7个生猪重点养殖省(区)之一,因此涉及到生猪的疫情防控尤其是没有疫苗的非洲猪瘟,对广西的威胁极大。
据南宁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南宁海关将加强对进出境口岸、国家批准的通道、旅客携带物、邮寄物、运输工具以及内陆地区监管的猪场等开展排查,特别是进境飞机、轮船、列车等运输工具泔水的处理监管,近期将派督查组进行督查,确保排查范围覆盖到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强来自非洲猪瘟国家和地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国际邮件、进境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和检疫,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猪、野猪及其产品,一律作销毁处理。
目前,广西供港活猪注册养殖场达10个,年供港活猪约3万头。该负责人表示,南宁海关将指导辖区供港澳养殖场做好疫情防范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和疫情监测,高度关注猪异常发病死亡等情况,抓好疫情报告、采样送检等工作。同时,加强输港前检疫、监装和押运,防止中途被调换,确保供港澳活猪健康安全并来自注册猪场。版权声明:如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