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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农业农村部: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07  发布者:佚名  共阅1013次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地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沈阳市已暂停全市范围的生猪向外调运。

    未来网8月3日电(记者 谢青)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诊断,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今日确诊发生一起生猪非洲猪瘟疫情,这是我国首次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对此,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获悉,刚刚已发布非洲猪瘟Ⅱ级疫情预警。

    疫情发生后,农业农村部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地按照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处置措施,禁止所有生猪及易感动物和产品运入或流出封锁区,沈阳市已暂停全市范围的生猪向外调运。目前,该起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

    据记者了解,8月1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某养殖户的生猪发生疑似非洲猪瘟疫情,存栏383头,发病47头,死亡47头。农业农村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紧急指导当地做好各项防治措施并采样检测。8月3日,经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确诊,该起疫情为非洲猪瘟疫情。

    对此,农业农村部指出,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病毒不会感染人。

    同时,农业农村部提醒生猪养殖者,要严禁从疫区调运生猪,注意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接触,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一旦出现不明原因死亡异常增多且有猪瘟类似症状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兽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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