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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年没过评审关兽药店将退市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3-25  发布者:晓天  共阅1408次
    设电脑房,工作人员统一身着白褂,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诊疗区域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这里不是诊所,而是一家兽药店。

      近日,省农业厅和市农业局等有关专家组成的检查验收组,对海口4家兽药GSP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据了解,该批验收合格单位,也是我省实施兽药GSP试点工作以来首批通过GSP检查验收的企业。今年兽药GSP将在全省铺开,计划2012年2月全省完成GSP换证工作。

      市农业局副局长顾贫介绍,兽药GSP,是农业部对兽药经营的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售后服务7个方面的内容作出具体明确的规范规定。

      根据我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分有关规定,在市、县城区设立的兽药经营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仓库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此外,还要设立电子台账,农民可现场查询兽药信息。

      据介绍,我省自去年开始在海口、儋州、琼海和屯昌设立8个兽药经营企业GSP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海口首批4家已通过兽药GSP试点验收工作,计划2012年2月全省完成GSP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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