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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保督查“回头看”,一些地方政府在处理养殖场时明显有急躁情绪,各种不问原因的“一刀切”、“限期清理”、“无偿拆迁”、“暴力强拆”……下面咱们来听一听他们的心声。
一问:
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如何划分,“一刀切”合适吗?
二问:
限期清理只给2-3天,清不完就暴力强拆,请问如此短的时间能把所养畜禽处理完毕吗?
三问:
如此迫不及待的整改拆迁是真的为了环保?
还是为了自己的政绩?
还是因为小集团利益?
四问:
如果是不达标的养殖场拆了也就拆了,如果对各项指标都符合的养殖场进行拆迁,如此少的补偿或者根本没有补偿,这样真的合适吗?
五问:
这么多百姓呜呼哀嚎,相关领导们仍然熟视无睹,这样真的合适吗?
环保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其中明确概念“禁养区”并非“无猪区”“无鸡区”“无畜禽区”“无养殖场区”。
也就是说,只要养殖场规模达标,粪污处理符合环保要求,且不处在饮用水保护区等核心区,即可正常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