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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财政厅下文通知,福清市获得2018年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49万元。
据悉,国家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是由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委根据生猪存栏、出栏、调出等数据确定的,专项用于生猪调出大县发展生猪生产。
据了解,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支出等。该奖励资金的落实,对促进全市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增加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