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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部门:村民养猪出栏超500头必须环评备案 否则将遭到处罚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4  发布者:佚名  共阅602次

    近日,有村民因在自家开设了一个农场,结果遭到了处罚,连罚款加滞纳金得4万元。

    当地环保部门称,村民养猪年出栏量达500头以上要环评备案,否则将遭到处罚。

    据村民反映,按照当地村民的养猪习惯从来都没有向哪个部门申报,加上自己对法规政策也不了解,并不知道归哪个部门管理。

    到了今年3月21日,环境保护局称养猪场违反环保相关法规,要处以2万元的罚款。由于缴纳罚款金困难就申请分期缴纳,环保局同意延期至2017年9月21日。又因为逾期缴纳罚款,则一共就要缴纳4万元的罚款。

    对此,当地环保局负责人称根据国务院发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通知,年出栏量达到500头就算规模化养殖,要做环评登记表进行备案,否则就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相关链接:

    村民养猪被罚4万?琼海环保局回应称年出栏量达500头以上要环评备案

    10月23日,琼海市石壁镇南星村的村民陈正文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他在自家开设了一个养猪场,结果今年遭到处罚,连罚款加滞纳金得4万元。对此,琼海环保部门回应称,村民养猪年出栏量达500头以上要环评备案,否则将遭到处罚。

    据陈正文反映,他2016年在自家林地开设了一个养猪场,现在大约存栏280头猪。按照当地村民的养猪习惯从来都没有向哪个部门申报,加上自己对法规政策也不了解,并不知道归哪个部门管理。

    到了今年3月21日,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给他下发一份《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养猪场违反环保相关法规,要处以2万元的罚款。由于缴纳罚款金困难就申请分期缴纳,环保局同意延期至2017年9月21日。

    到了昨天(10月23日)当他准备去缴纳罚款时,工作人员却告知因逾期缴纳罚款,根据相关规定,每天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这样一共就要缴纳4万元的罚款。对此,陈正文表示不理解。

    对此,琼海市环境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解释称,根据国务院发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年出栏量达到500头就算规模化养殖,规模化养殖就要做环评登记表进行备案,否则就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没有达到规模养殖的农户需要办理登记表,自行到政务中心填表公示后就算登记备案了。

    1、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5号)

    规模化畜禽养殖单元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规模为生猪出栏量>500头,奶牛存栏量>100头、肉牛出栏量>100头、蛋鸡存栏量>10000只、肉鸡出栏量>50000只;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规模为50头<生猪出栏量<500头、5头<奶牛存栏量<100头、10头<肉牛出栏量<100头、500只<蛋鸡存栏量<10000只、2000只<肉鸡出栏量<50000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3、环境保护部令部令 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4、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备案的建设项目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建设单位自行填报,在线提交,自动生成备案回执。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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