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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部制定禽流感免疫方案 督促疫苗采购落实事项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7-13  发布者:佚名  共阅575次

    7月12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秋季免疫工作的通知》,通知决定从2017年秋季开始,在家禽免疫H5亚型禽流感的基础上,对全国家禽全面开展H7N9免疫,并组织制定了《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

    通知提出,各地要按《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和相关疫苗生产企业,尽快调整疫苗采购供应计划,在2017年秋季统一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以下简称H5+H7二价灭活疫苗)替代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二价或三价灭活疫苗,对家禽实施免疫。H5+H7二价灭活疫苗与原H5二价灭活疫苗生产工艺及成本基本一致,各地应尽快与签订合同企业协商疫苗供应事宜。H5+H7二价灭活疫苗经费从原H5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经费途径解决。要切实加强疫苗冷链运输和保存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供应。鼓励“先打后补”试点养殖企业自主采购H5+H7二价灭活疫苗。在免疫工作开展前,要组织开展免疫技术培训,确保规范开展免疫操作。要严格落实免疫档案制度,指导养殖场户完整、准确、详细记录免疫信息,确保免疫工作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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