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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湖北省麻城市公安局成功办理了该市环保局移交的一起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案,其违法行为人陈某(男,48岁,麻城市龟山镇人)因涉嫌污染饮水源,被麻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日前,麻城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麻城市龟山风景区管理处大块地村的一处养鸡场排放污水,涉嫌造成龟山镇一水厂饮水源污染,可能影响到居民生活用水。
养殖场所下方的渗塘
接到举报后,麻城市环保局工作专班立即联合麻城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大队民警赶赴涉嫌排污的养鸡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据养鸡场负责人陈某交代,养殖场去年9月份开始投入养殖,占地面积约2亩,建有鸡舍、猪舍各一栋,目前存栏蛋鸡5000余只,生猪15头。
执法人员看到,该养殖场建设了一个13米长、5米宽、2米深的化粪池,化粪池四周用水泥砖做成的,还用了水泥粉刷加固,但其底部没有做处理,污水外排,影响下游居民饮水。
“养鸡场下游的一池塘,肮脏发臭,气味十分难闻,若下大雨,污水向下游流淌,影响下游水源。”办案民警介绍。
经查,2016年至今,违法行为人陈某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龟峰山风景区处建造养鸡场进行养殖,后将动物粪便等未经处理的废弃物排放至渗坑逃避监管。
目前,陈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万平凌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