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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前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趋势,我国兽药产业也逐渐走向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的方向。近年来,兽药产品质量也在不断提高,2005年到2010年兽药(化药、中药)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由72.7%提升至91.1%,2010年以来,均在91%以上;我国兽用生物制品质量较为稳定,近5年监督抽检合格率在95%以上。
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的提高得益于国家对兽药市场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在不断增强。兽药二维码的实现、相关法规培训班的举办等都是有效抵制假劣兽药的措施,小型兽药企业的消亡也是兽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行业品牌化的崛起亦是对假劣兽药市场造成冲击。但是,在多方压力共同夹击下,白热化的竞争市场中假劣产品的现象仍然不容乐观,仍然频繁可见假劣兽药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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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截至目前,农业部在2016年已经发布了十批假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其中每批假兽药查处的省份不尽相同,不同批次查处的省份数量也不相同。整体来看,以相连的三批为一个循环,每三批次查处的省份总和相差不大,查处基本涵盖全国各省(区)。虽然国家对假劣兽药的抽查范围涉及全国,抽查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对于市场来说,国家抽查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所以对于抽查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误差。
2016年农业部前十批假兽药查处活动涉及省份数量
从每批抽查出的假劣兽药总数来说,与涉及查处省份息息相关。但是仍然以三批次为一个循环来讲,2016年前九批次假劣兽药每三批抽查总数分别为344批、304批、335批,每一个循环的抽查出来的假劣兽药总数相差不大。
在抽查范围内,非法兽药生产企业涉及假兽药占查处总数的5%,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占95%,这表明假劣兽药产品更可能出现经营销售、使用环节,市场仍然存在很多在生产环节未经审查的兽药。
2016年农业部前十批假兽药查处总数
2016年农业部每三批查处总数
合法、非法企业涉及假兽药数量
合法、非法企业涉及假兽药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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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环节,假劣兽药无孔不入。非法生产假劣兽药的中小企业屡禁不止,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使用人药原料生产兽药制剂;随意更改产品组方;有效成份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使用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生产未取得批准号的产品或一号多用;假冒其他厂家进行生产。另一方面,企业对生产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兽药企业中最大的部门就是营销部,有的企业营销部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八成以上,而生产部门的人员较少且素质普遍较低。
兽药经营中,无证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部分经营户为逃避检查或逃缴各种费用而故意不办证;某些养殖大户用药量较大,且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故在使用兽药的同时又非法经营兽药。部门企业经营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他们没有相应的兽药技术人员,没有严格的兽药管理制度,经营及仓储环境条件不达标,特别是库房的温湿度基本不符合相关标准。而且,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现象较多,各种记录不全、疫病诊疗不规范、员工素质不高等。而非法经营假劣兽药一般是两种情况造成的:一是受到利益驱使,兽药经营者知假买假;二是一些经营者受条件及经验的限制,无法识别兽药产品的真伪,而被动经营假劣产品。
当然,假劣兽药最终也要投入到使用中,我国养殖业是以农村养殖为主,部分养殖户常为贪图便宜而使用劣质兽药,助长了这种行为。另外,个别养殖户在推销自己产品的同时还推销部分利益较高的劣质兽药,给假劣兽药提供更多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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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措施
国家对假劣兽药的查处给假劣兽药市场带来震慑作用。国家对于每批次查处的假劣兽药给予惩罚:对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对列入的涉嫌假兽药,立案查处,依法组织清缴销毁,并对兽药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处罚。相关部门加强假兽药来源的追溯和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和经销渠道;对标称兽药生产企业,迅速组织核查,发现所列涉嫌假兽药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比如,近日从农业部发布的农办医〔2016〕55号“关于2016年前三季度假劣兽药查处情况的通报”了解到,今年以来,北京市农业局、河北省畜牧兽医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西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河南省畜牧局、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四川省农业厅、云南省农业厅、甘肃省兽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等13个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假劣兽药查处工作,贯彻落实兽药“检打联动”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兽药监管力量,持续保持对兽药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6年前三季度,这13个省份执行农业部下达的假劣兽药查处工作任务,共立案查处兽药违法案件278件,其中兽药生产环节70件、经营环节176件、使用环节32件,货值金额总计18.68万元,罚没款总计104.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