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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在产业转型的过程中,各地应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和资源状况科学规划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和专业户;现有养殖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污存储、处理和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分户收集、集中利用。根据单位土地面积生猪承载量确定生猪存栏规模,促进生猪产业和环境协调、友好发展。
2、出台政策,实行补贴
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开展粪污处理和利用,在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给予倾斜和资金补贴,减轻猪场负担,提高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效果,缓解养猪生产给环境带来的压力。
3、稳定生猪存栏,保证市场供给
在传统养猪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养猪业过度的过程中,散户和小规模养殖场退出是必然趋势,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应采取相关措施弥补因散户退出的空缺,稳定生猪存栏,保证市场供给。
4、加强防疫,确保安全
进一步加大猪瘟、口蹄疫、猪蓝耳病以及猪流行性腹泻等生猪重大疫病的防控力度,加强公共流通领域的兽医防疫,坚决防止疫病传播,确保生产和食品安全。
5、针对实际,分类指导和监管
调研数据显示,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出栏比重占出栏总量的近40%,是全省养猪生产的主体,将这些猪场的主要问题解决好了,可同时兼顾养殖污染治理和养猪生产稳定的问题。
建议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在新品种、技术、设施推广应用方面进行扶持和指导,确保生产稳定、市场供给。在粪污处理、利用和排放方面,进行严格监管,预防对环境造成污染
就四川省生猪养殖总量来说,未来将保持在年出栏7200万头的水平。在监管的重点上,500头以上的规模企业将成为政府监管的重点。就结构上,在传统养猪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的现代养猪业过度的过程中,散户和小规模养殖场退出是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