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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8月19日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李谦和华南生物董事长辛其兴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辛其兴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李谦违法所得157092.93元,并处以157092.93元罚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内幕信息及其形成过程如下:
2015年4月20日,天津瑞普生物(300119,股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排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前往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深入了解详细情况。此次考察华南生物总经理梁某平负责接待。考察结束后,瑞普生物内部将华南生物列为快速谋取合作突破的并购重点。
2015年4月23日,瑞普生物以邮件方式将《关于全面合作与股权收购的意向函》发送给华南生物,向华南生物全体股东提出以股权置换与现金收购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华南生物股东持有的对应股权,并注明上述方案构成上市公司内幕信息。
2015年4月27日,华南生物董事长辛其兴等人签署《保密承诺函》,承诺作为公司重大信息知情人,不进行公司股票内幕交易。同日,华南生物召开股东会,讨论瑞普生物拟定的《关于全面合作与股权收购的意向函》。会议决定组成谈判小组同公司开展进一步洽谈,小组成员包括辛其兴、梁某平。
2015年5月3日上午,华南生物召开股东会,决定优先与瑞普生物开展股权并购合作,委派辛其兴、梁某平等人立即前往瑞普生物进行实地考察和洽谈合作事宜。
2015年5月3日晚上,辛其兴、梁某平等人抵达天津,在公司会议室与瑞普生物相关人员进行谈判。
2015年5月4日上午,双方签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架协议》。
2015年5月4日下午,瑞普生物股票开市起停牌。
2015年6月9日,瑞普生物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南生物65.02%的股权。
2015年6月10日,瑞普生物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5年6月19日,瑞普生物股票复牌。
综上,瑞普生物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华南生物部分股权这一事项,为《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属于《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5年4月23日。辛其兴、梁某平为该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辛其兴交易“瑞普生物”股票情况
辛其兴(男,1965年10月出生,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名下证券账户于1996年开立。2001年,辛其兴将其证券账户委托其老邻居、好友谢某才操作。该证券账户中的资金属于辛其兴,账户盈亏由辛其兴承担,和谢某才无利益分成。
2015年5月4日上午,谢某才通过自己电脑下单,为辛其兴证券账户买入“瑞普生物”27375股,成交金额488892.5元,为该账户2007年以来单笔买入金额最多的股票,且该账户此前从未交易过“瑞普生物”。
在上述交易发生前的2015年5月3日16点,与交易发生后的2015年5月4日14点,辛其兴均电话联系谢某才。
2016年1月6日,辛其兴证券账户将所持“瑞普生物”全部卖出,亏损2705.31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相关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天津证监局认为,辛其兴为瑞普生物决定收购华南生物股权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知悉内幕信息后,与其名下证券账户操作人存在电话联系,其名下证券账户在该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入“瑞普生物”股票,买入时间与该内幕信息形成、变化时间基本一致,且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并无合理解释。辛其兴交易“瑞普生物”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李谦交易“瑞普生物”股票情况
李谦(男,1963年7月出生,住址:深圳市福田区)先后于2010年9月、2014年12月开立了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均由其本人操作。
2015年5月4日上午,李谦通过自己电脑下单,分别使用名下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买入“瑞普生物”。其普通证券账户当日转入100万元后,买入“瑞普生物”58700股,成交金额997720.23元。其信用证券账户当日以2327970元卖出另一只股票后,买入“瑞普生物”118900股,成交金额2004301元。当日,李谦普通、信用账户合计买入“瑞普生物”177600股,成交金额3002021.23元。此前其证券账户从未交易“瑞普生物”。
在上述交易发生前,2015年5月3日9点,内幕信息知情人梁某平电话联系李谦。5月4日,梁某平、李谦短信、电话往来数次。
瑞普生物股票复牌后,李谦卖出“瑞普生物”股票,实际获利157092.93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相关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天津证监局认为,梁某平为瑞普生物决定收购华南生物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李谦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梁某平联络,买入“瑞普生物”,其账户资金变化、买入时间与该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时间基本一致。李谦交易“瑞普生物”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辛其兴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李谦违法所得157092.93元,并处以157092.93元罚款。
天津证监局公告称,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局及天津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开信息显示,梁昭平出生于1967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2月至今,担任广州市华南农大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兼任广东省畜牧兽医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动物防疫技术交流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实验动物协会理事、广东省动物药品保健协会常务理事。其于2016年5月9日起任职瑞普生物副总经理,持股50268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