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客人 [请登录] [免费注册 首页-招商-代理-品牌-企业-展会-资讯-专题-招聘
微畜牧
资讯
精准·省心·可靠
 
  • 招商
  • 代理
  • 品牌
  • 公司
  • 展会
  • 专题
  • 招聘
  • 报价
  • 北京
  • 上海
  • 天津
  • 重庆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内蒙古
  • 海南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首页
  • 资讯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广州举报饲料兽药违法生产经营最高奖励30万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15  发布者:佚名  共阅929次

    南方日报讯 (记者/朱伟良通讯员/许琳)笔者12日从广州农业局获悉,《广州市农业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该市法制部门审查通过后正式实施,奖励举报7类农业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人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广州制订《办法》旨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农业生产、农产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市民健康、食用农产品安全。

    《办法》是2012年《广州市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修订和完善。与该文件相比,《办法》奖励范围涵盖广州市辖区内农业部门监管领域,并且奖励标准大幅提高。

    《办法》规定,根据线索信息、违法事实以及证据情况,举报划分为三个等级,并按照举报信息的查证情况、涉案金额、处罚类型等标准计算奖励金额,最低可奖励1000元,最高可奖励30万元。相对于原奖励办法所规定的最低5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标准,《办法》的奖励金额大幅提高。

    被举报的对象属于广州市农业部门监管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投入品(农药、种子、肥料、饲料、兽药)的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动物防疫检疫,渔业管理,海域使用及水生动物保护等七个方面的违法行为。凡是发生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上述领域违法行为,均可向广州市农业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根据《举报农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确定的不同标准给予奖励,重大案件举报实行重奖。

    2012年以来,广州市农业局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每年均有市民获得该项奖励金。2016年上半年,市农业局根据举报查获一宗兽药违法生产案,现拟奖励举报人10万元。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该页
    网友评论
     暂无评论
    答案
    热门资讯
    最新资讯
    公司简介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豫ICP备10211513号
    兽药直销网|兽药行业网络直销的首选网站-兽药直销网版权所有 © 2008-2017  
    兽药直销网|兽药行业网络直销的首选网站-兽药直销网只提供交易平台,对具体交易过程不参与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望供求双方谨慎交易。 在线客服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