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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争夺60万元国家补助款,在(江西)抚州黎川引发了一起猪场“倒闭”事件。与猪场同时倒下的,还有当地一些官员。他们明知“生猪标准化项目”未按规定建设,仍签字确认同意通过验收,致使补助资金未按规定使用。
福祸相依 60万中央补助款却成了猪场倒闭“催命符”
实际上,上述事件并非个案。2007年至2012年,江西省黎川县先后有13家猪场获得20万-60万元不等的猪场建设资金,但部分猪场或倒闭或拆迁,一些猪场并未将补助资金用在刀刃上。
对此,江西省人大代表、江西刘锡秋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锡秋律师认为,杜绝国家财政资金补助出现漏洞,需对各种国家补助资金从申请、拨付、考核、评审、验收进行立法,诸如《国家财政资金补助法》,以此避免国家补助款沦为“唐僧肉”。
养猪大户被举报 “私吞”补助款
2月18日下午,黎川县洵口镇“鑫农养猪场”寂静无声。
新法制报记者顺利进入这家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的猪场,9座巨型猪舍并未饲养一头生猪,只是锅炉、保育床、空调、猪栏隔热卷帘等等生产设备杂乱地堆放在各个猪舍。
“这里已停业两年了!”猪场一名女性负责人坦言,早在2013年,鑫农养猪场还是黎川县标准化建设示范猪场,可现在……
事情还得从2008年说起。
据鑫农养猪场原负责人赵敏生(化名)介绍,2008年5月1日,他与鑫农养猪场所有人林聪(化名)签订猪场租赁合同,用于发展生猪养殖业。
在赵敏生的努力下,猪场扩建了四座母猪栏、两坐生猪栏猪场,自繁自养存栏140头左右母猪、生猪每年出栏持续稳定在2600头左右,成了当地名副其实的养猪大户。
随着养猪场的日益壮大,赵敏生申领到一笔6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
一份黎川县监察局监察决定书[黎监字(2014)8号]显示:“2009年9月,赵敏生申报了《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申请国家补助资金60万元,并获得批复同意。
但随着这笔60万补助金到位,麻烦也接踵而至。
2012年10月30日,赵敏生突然被以涉嫌诈骗罪受到立案侦查,并被刑拘。2013年3月8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同年4月15日,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2013年11月23日,公安机关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最终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检举赵敏生的人正是林聪。
“他(赵敏生)领取了中央补助款60万元,却没按规定建设猪场。”林聪称,赵敏生将项目资金据为己有。
赵敏生则表示,林聪向他索要50万元补助款不成,这才实名举报他“私吞”补助款。
对于这一点,林聪则称,他才是猪场所有人,项目资金应该补给他才对。
未按规定建设验收却一路“绿灯”
当天,在黎川县农业局及当地派出所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内容即“赵敏生当天将猪场内的全部猪以卖掉或其他方式运离猪场,人员全部当天撤离,生产设备不得带走,猪场由林聪接管并单方锁门,赵敏生不得再到养猪场滋事……”
“太可惜了,培育5年的种猪,就这样低价甩卖了。”赵敏生心痛不已的同时,也感叹60万元中央补助款非但没给猪场带来效应,反而让猪场一步步走向“关门”。
补助款变味成了“唐僧肉”?
事实上,在黎川,获得补助资金后“关门”的猪场不在少数。
“还有一些猪场领了钱,只是做了小部分工程应付验收。”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透露,现在的补助款就像“唐僧肉”,即便是这样的工程,也可以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这背后是不是有猫腻?
在百姓疑惑的背后,是更具喜剧性的一幕:据赵敏生介绍,在拿到60万补助款后,林聪实名举报之前,原黎川县农业局一些官员也曾暗示他“上交”50万元用于“打点”。
2013年8月,赵敏生还曾实名举报黎川县农业局原局长田某,举报材料称:2009年,田某伙同亲戚(金邑猪场老板),利用职务之便诈骗生猪国家标准化资金40万元,当年猪场未养一头猪,未做任何项目工程;2010年在潭溪详幸福村实施“种粮大户工程”索要项目回扣;利用农业局土肥项目、高产创建项目套取国家补助资金、挪用农业推广经费用于个人挥霍。
验收存问题一些官员被问责
伴随着猪场倒闭,黎川当地一些官员也被处分。
23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田某,但对方一听是记者,便挂断了电话。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群众举报其截留克扣项目补偿款后,田某已于2014年被免去局长职务。
建议●立法监管 堵住申领漏洞
发生补助款争夺、吃拿卡要、套取这样的事情,刘锡秋感到很痛心。
刘锡秋认为,这个问题不仅仅出现在生猪养殖领域。他分析道,这种性质的拨款一再出问题,主要是从申请、考核、评审、验收程序并没有真正的法制化,基本上是政府内部文件的规定,缺乏法律监督和问责,缺乏对项目资金申请人的救济程序,资金拨付的标准随意性大,约束性差。
刘锡秋建议,杜绝此类漏洞的基本途径,就是对各种国家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考核、评审、验收进行立法,比如《国家财政资金补助法》,对相应的基本程序和问责作出规定,杜绝政府内部暗箱操作,随意制定标准,胡乱花钱。